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重点实验室 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2019年4月5日-4月7日。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为切实加强清明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做以下安排:
一、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团队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尤其是放假在校进行试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各团队放假前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覆盖式安全大检查,检查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杜绝试剂药品、危险废弃物泄露和流失等违规现象。
三、实验室假期期间面向师生开放,实验室所属团队应落实使用人确保实验操作安全。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
四、对放置有实验仪器设备的教师工作室,各团队应加强其安全及操作监管,落实责任人。
五、假期期间施工的新建实验室,各类实验室装修、改造、维修、调试等,均需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烟火等不安全隐患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