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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6-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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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 2018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6号)通知相关要求,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已经开始申报。我校将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详见教育部通知)两种方式。我校将主要通过单位推荐(陕西省教育厅)的方式推荐。

二、基本条件

   1.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3.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4.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5.项目推荐前应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如何登记见附件7

三、申报程序

1.请项目完成人认真阅读《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3),按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2.将项目公示信息(附件4)及项目汇总表(附件5)按要求填写。并发到科技处494758270@qq.com.

3.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账号和密码请与科技处联系索取)进行项目信息填报。

四、申报时间要求

1.2018710日之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2.2018710日前提交项目公示信息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2018720日前提交推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2(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附件8,选填)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关于做好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3.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4.项目公示信息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

6.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7.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回避专家申请表

联系人:薛力猛 赵渭泳 刘畅

联系电话:02983858201

 

                                              科技处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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