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科技工作的发展,做好2016年度校科学技术奖工作,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文件规定,现就2016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成果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软科学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近三年取得并未申报过校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和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
(三)推荐单位:校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为各学院,学院须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合作完成的成果,申报校科学技术奖需征得合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材料说明
(一)申报个人(课题组)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并胶装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成果认定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书或评审意见书(企业委托项目、发明专利证书);
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的成果总结报告、结题证书,著作、论文的他引及检索证明。论文、论著应当自2016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
3.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的成果总结报告、技术成果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推荐项目必须自2016年3月31日前已实施应用;
4.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成果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5.每项科技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证书、软著等)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二)“应用证明”中经济效益情况由应用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
(三)所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鉴定证书、结题证明等技术评价材料一致。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参与校奖的评审。
(四)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1.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1式1份。其中,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装成册,封皮为浅蓝色条纹纸(半包);
2.推荐书(包括附件材料)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1份、《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
三、申报时间
推荐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30日
推荐材料送交地点: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薛力猛、赵渭泳
联系电话:85583053
电子邮箱:494758270@qq.com
四、其他说明
(一)为申报科学技术奖,请拟申报课题组提前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或验收,科技处将予以协助办理。
(二)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由各学院统一交科技处。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成果科电话咨询。
附件:(请在科技处网页下载)
1.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
3.西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科技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