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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7-22]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已经开放。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未结题的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前三名限制申报新的教育厅各类项目。陕西省教育厅将以每年的结题率作为下年度的立项参考依据,我校将根据各学院结题情况增加或减少其他项目的申报名额和培育基金的立项数量。

(二)需结题的项目。凡是2012年立项和办理过延期手续的项目均需办理结题。对于到期而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确因研究需要的,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填写《西安科技大学项目延期申请书》办理延期手续。各单位负责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及时准备材料。(需办理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网上审核模式。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结题实行“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学校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三级管理模式,望各学院确定科研秘书职责,做好学院审核工作。

(四)结题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为教育厅签订的《项目责任书》,教育厅已经将《项目责任书》信息输入系统,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责任书》要求准备附件材料。请注意,提供的成果附件都应有标注,没有标注的成果在结题时不能认定。

二、结题程序

(一)登录系统。结题系统网址:http://stmis.xauat.edu.cn/report/Default.aspx,输入负责人的账号、密码后即可登录(账号、密码与申报时相同)。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材料。网上填写要求如下:研究报告的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大会报告(研究报告)”中、会议论文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期刊栏目中。结题系统中仅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论著、奖励等其他附件不需要从系统中上传。详细流程参见陕西省教育厅结题流程说明(附件2)

(三)学院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后及时提醒科研秘书予以审核,院系科研秘书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申请务必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网上结题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审核通过即可下载自动生成的总结报告并打印。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与密码可向本单位科研秘书查询。

(四)学校审核。项目负责人按照“总结报告、项目立项责任书(复印件)、研究报告、相关附件(复印件)”的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另总结报告和项目立项责任书(复印件)打印装订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科技处将纸质材料与网上结题信息对照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学校提交至陕西省教育厅。

(五)材料受理时间。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8日至10日将结题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过期不予受理。

对到期拒绝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学校将进行通报处理,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提高结题意识,重视结题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029-85583767

科技处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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