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启动金)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校博士启动金立项一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提交《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科研启动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科技处审核后统一拨付第二笔经费。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项目范围:研究期限2年以上的项目。
2.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启动金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并按要求装订成,装订顺序为:总结报告、研究报告、附件材料。
3.未能办理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西安科技大学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3)。
三、特别说明
1.结题材料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2.对于不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在职称评审和年终考核中工作量不予认定,限项申报的高级别项目不予推荐,对于结题率较低的学院减少校培育基金立项数量。
四、报送材料时间
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并按要求装订一式一份,所在学院填写《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和《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于2014年8月26日-8月27日以学院为单位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029-85583767
科技处
2014年7月11日